中考网 发表于 2016-7-30 09:37:07

长春市2014年中考奖励和照顾政策解读

 2014年长春市中考填报志愿的时间调整为5月25日至29日,安排在高考考试之前。今年长春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有了重要调整,增加了考后网上填报志愿的“步骤”,这是以往所没有的。5月15日,长春市教育局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高中“阳光招生”实行“五公开”
          2014年长春市中考招生将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做到一次性公布计划,通过长春市招生办一个渠道一次性录取。市招生办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录取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依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做到公平、公正。
          今年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实行“五公开”。招生政策公开,公布依据省招生政策、规定制定的实施细则、奖励政策和招生办法;公布各高中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公开,公布各高中学校招生形式、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公开,公布各高中学校自费和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流程办法公开,公布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录取信息公开,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公布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征集志愿控制线;公布录取时间、录取结果。
          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和收费行为
          今年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实行“四严格”。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和收费行为。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提高收费标准、降低分数线的高中,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跨区域、跨学校挖生源,严禁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提前招生,严禁擅自招生。严肃查处各高中擅自招生、违规招生和违规宣传的行为。严格加强信息管理。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和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严格学籍、考籍管理。普通高中招收新生的建籍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市招生办录取的电子信息数据为依据,建立高中新生学籍和考籍,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学校擅自录取的,一律不予建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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