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 发表于 2016-7-30 09:37:09

2012长春中考考试政策

  外语加试听力:外语听力实行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时间为6月29日上午外语学科考试时,先进行第一次听力考试,考试时间为25分钟。正式考试前增加3分钟的导语,分值25分。第二次考试时间为外语学科笔答部分结束后,考生休息30分钟,考生须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考场调串以后,由监考教师再次将考生带入考场,使用第二套听力考试试题,进行第二次听力考试。考试时间仍为25分钟。两次考试取分数高的一次作为考生外语听力考试成绩。考生收听广播或录音,笔答听力试卷。不同语种不能混编考场(英语收听广播,日、俄语播放录音)。
          听力残疾的考生,外语科分值的计算办法,按吉林省教育厅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吉中考字3号文件规定执行。我市的具体计算办法是:听力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满分×听力满分。
          少数民族学校的考生仍考两种语文,朝鲜族中学的考生加试汉语文。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可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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