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168陶冲湖学校、玫瑰园学校直升高中方案
依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生为本,探索一条科学合理的初中与高中相衔接的教育教学模式,拓宽学生初中毕业后顺利进入高中就读的升学渠道,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从而探索更加适合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的教育教学方式。
二、领导小组:
组长:阮厚广
副组长:吴菊文、李善信、许有科、王银堂、杨会谦、陈忠好
成员:许静、陆勇、翟荣宝、周宗宇、张文生、陈炳炎、王辉、李岩、邹荣梅
三、实施原则:
1、发展性原则。学校考虑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自愿原则。参与选拔的学生必须建立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学生参加直升生招生。
3、择优原则。在综合考察所有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四、直升资格确定办法
1、参加五一自主招生考试资格认定:
综合成绩在年级前45%内(以年级人数为基数计算并四舍五入到个位)。
综合成绩由以下方法确定:八年级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占5%,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5%,九年级一段成绩占10%,二段成绩占15%,三段成绩占20%,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一模考试成绩占25%,七次考试成绩按相应权重折合并累加作为综合成绩。
2、直升资格认定:
(1)学籍在合肥一六八陶冲湖学校或玫瑰园学校,且在相应学校就读期满二年的应届毕业生。
(2)符合参加五一自助招生考试资格并参加我校五一自主招生考试。
(3)依据我校五一自主招生考试等第排序,如遇等第相同,则以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顺序(综合成绩确定方法同上)。两校区直升比例均为本届初中毕业年级在籍生的10%。依据方案排序进入前10%内但不符合学籍要求及在校年限者不具备申报资格,不递补。
(4)在我校就读期间无因违纪而受到校纪处分的情况,综合表现优秀(毕业前如有违纪情况将取消直升资格)。
五、实施流程
学生自荐(综合排名在年级前45%内)—→年级部审查推荐—→两校区审核—→校长室审批—→公示—→集体报名—→参加考试—→依方案确定直升资格—→家长签字确认—→公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直升方式及工作要求:
1、凡被录取的直升生,将分配在我校2016级高一宏志班就读。
2、直升生综合排名前1/5将作为免费宏志生录取(其中第一名进入诺贝尔班),其他学生作为缴费宏志生。直升缴费宏志生如五一自主招生或中考成绩达我校免费宏志生分数线,同样享受免费待遇。
3、年级、班主任对被推荐的学生必须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4、被推荐的学生要讲诚信,如果发现提供虚假,立即取消该生直升生资格。被确定直升后,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如有学生被取消直升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情况,名额取消,不递补。
5、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并实施公示制度,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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