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生政策详细解读
济南市教育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济南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这也就意味着众多学生家长、老师、社会各界期待的济南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正式发布。相对于2015年的招生政策,2016年沿袭了一些行之有效、备受社会大众肯定的政策,小编将其称为“六项不变”!是哪六项呢?一起来看!
一、继续实施指标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数额原则上与2015年保持不变,录取办法不变;
小解读:“意见”指出,在确保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60%的基础上,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数额原则上与2015年保持不变。各校具体指标生分配数额详见《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
二、继续实施推荐生、特殊考生的相关政策;
小解读一:特殊考生政策:
2016年招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照顾增加分数的考生范围和增加分值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3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
(1)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
作战部队(专指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或有局部战争发生时参与作战的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3、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
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4、报考济南回民中学且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含对少数民族学生已照顾的10分)录取。
小解读二:推荐生政策:
市区推荐生试点学校为: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历城第一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各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推荐生比例与2015年推荐生招生比例保持不变。
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凡是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区初中学校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推荐生条件:凡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的上述范围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考生只能选取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不可兼报。
为扶持民族教育,济南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向济南第三中学定向推荐优秀毕业生。推荐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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