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音乐特长生考核实施细则
合肥中考网讯:根据《2015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音乐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音乐特长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
一中、六中、八中音乐特长生招生考核工作由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信息发布,由合肥一中具体负责实施。纪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监察室负责。考核专家由市教育考试院在专家人才库中随机抽调。
二、操作原则
1.依据2015年招生政策。
2.公平、公正、公开。
3.分类考核、分校录取。
三、招生类别及计划
1.招生类别:民乐、西洋乐、声乐。
2.招生计划:民乐30人,西洋乐30人,声乐30人。
四、报名
地点:合肥一中(滨湖新区)行政楼三楼阅览室
时间:5月13-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五、领取特长生考核准考证、抽签
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合肥一中(滨湖新区)体育馆领取特长生考核准考证,同时进行抽签以确定专业考核的时间段。
5月22日上午8:30,下午2:00准时开始抽签。抽签后要注意保管好抽签凭证,到考核当日考生凭抽签凭证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核。
领取特长生考核准考证和抽签时,考生本人可以不到场,由考生家长代办。
六、专业考核
1.考核时间:5月23—24日,上午8:00开始,下午2:00开始。
考生上午7:30,下午1:30之前进入学校候考区进行抽签,确定考核的先后顺序。
2.考核分组:考核分西洋乐,民乐,声乐同时进行。
3.考核地点:合肥一中(滨湖新区)实验楼。
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当日凭抽签凭证和音乐特长生准考证进入学校,家长不准进入学校。
考生进校后在指定的候考室候考,引导员按时、有序的将考生带入考场。
4.考核办法:
(1)器乐类考生需自带乐器(钢琴除外),测试内容为“音准”和现场演奏。“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同时现场演奏自备的一首曲目,或者按照评委的要求演奏自备曲目中的一个片段。各评委现场根据考生演奏的技巧、表达的情感等独立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亮牌,超半数评委认定合格的,即为专业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2)声乐类考核内容为“音准”和现场演唱。“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同时清唱一首自备歌曲,或者按照评委的要求演唱自备歌曲的一个片段。各评委现场根据考生演唱的技巧、表达的情感等独立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亮牌,超半数评委认定合格的,即为专业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七、专业合格证发放及审核
考核当日,考核合格者在考核结束后,领取专业考核合格证书。
考生获得专业合格证,但是在教育考试院公示期有异议的,将以教育考试院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八、几点说明
1.未在指定时间领取音乐特长生准考证、抽签,以及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没有携带特长生考核准考证者,不准参加考核。
3.考核当日考生凭准考证方可进入学校(家长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参加专业考核需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守考场纪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