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鄞州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鄞州区2016年应届的有志于艺术特长专业发展的初级中学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符合鄞州区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1A3P以上,与艺术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且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
具体特长要求如下: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者虽然无相关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注:音乐特长生主要是民乐方向,美术特长生主要是绘画方向并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报考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首先需填写《2016年鄞州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表》(校园网上下载)。
2.面报、函报均可,考生凭报名表和相关艺术特长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0日前到鄞州中学艺术招生负责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1)函报地址:鄞州区下应街道崇实路477号“宁波市鄞州中学”艺术组,音乐贾红斌老师收,美术刘海老师收(注明“音乐或美术特长生报名”)。
(2)面报地址:鄞州中学校区内西北角科艺楼,音乐递交到一楼贾红斌老师工作室处,美术递交到二楼刘海老师工作室处。
(3)咨询电话:音乐:贾老师13867892446,美术:刘老师13857874850
3.艺术专业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14日(星期六)上午,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相应准备(详见后面的“艺术专业素质测试考试安排”)。
测试结束后,学校将公布所有考生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并将成绩汇总结果于5月22日前报至区教育局中招办。
四、录取标准:
1.招收艺术特长生共计8人,其中音乐6人(民乐为主),美术2人(绘画为主)。
2.录取时的文化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鄞州中学中考录取分30分以内。
3.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综合成绩折算合成公式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 中考总分/专业素质测试总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得分×(1-α)+考生中考成绩×α
(注:α 为中考成绩所占百分比)
4.特长生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低于专业素质测试总分的60%,将不予录取。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五、专业素质测试具体安排
(一)音乐特长测试
1.报到时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7:30
2.报到地点:鄞州中学科艺楼一楼音乐教学区3101室报到登记。
3.考试时间:8:00—11:00,共三个小时
4.考试地点:音乐教学区4118室
5.考试内容
(1)以器乐演奏为主的考生:演奏乐曲一首(自备乐器、钢琴除外);视奏:2/4或3/4或4/4,16小节简谱或线谱一首;听音模唱等。
(2)以声乐演唱为主的考生: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自备伴奏带或自带歌谱);视唱:2/4拍,8小节简谱一首;听音模唱;目测身高等。
(3)以舞蹈表演为主的考生:表演成品舞蹈一个(芭蕾形体服、白色连裤袜,音乐带自备);基本功测试;现场模仿组合动作;目测身高、形体等。
(二)美术特长测试
1.报到时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7:30
2.报到地点:鄞州中学科艺楼二楼美术教学区4012室报到登记(同时检测色盲情况、考试座位抽签)。
3.考试时间:8:00—11:00,共三个小时
4.考试地点:美术教学区4012室
5.考试内容:
(1)必考科目(占总分60%):素描-基础静物(主要以石膏几何体、陶瓷瓶罐、玻璃杯、常见蔬果等静物组合,照片或实物写生)。
(2)选考科目(占总分40%):色彩、速写、国画、书法、漫画、装饰画等,任选其中一项(命题考试-提供参考图片或文字题目)。
6.用具准备:试卷纸(素描纸、宣纸)、画板、画凳、画架校方统一发放,画笔、颜料等各类其它用品自备。
六、成绩通知
1.5月底之前,我校会以信函方式为考生发出专业成绩的具体书面通知。
2.各位考生的“中考”文化成绩出来后,请及时转告我校负责联络的相关老师,以便查对。
望各位考生在“中考”志愿中积极填报我校,祝愿大家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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