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余姚四中艺术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余姚四中2016年艺术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为培养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升学需要,促进我校特色建设。根据市教育局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我校实施艺术类特长生自主招生。为做好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共招收16名。
二、报名条件
1.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其中审美与艺术类须为A等。
2.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考试等级的学生,或掌握一定的艺术技能,且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三、招收办法
(一)报名
自招生实施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6日,考生须随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招生办报名。
(二)录取
采用不填报志愿、考生与我校双向选择、学校提前录取的办法,即中考成绩揭晓后,学校在已报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有关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中考分数卡到我校招生办办理缴费录取手续。
1.特长生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专项成绩赋分。
2.艺术特长生专项成绩赋分标准:
特长生专项成绩不累计,取最高分值的一个奖项赋分。
无获奖证书及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考试等级证书,但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最高分不高于65分),测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
测试内容:
a.美术:静物素描写生;
b.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民族唱法或者美声唱法均可,并现场听音模唱;
c.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并现场听音模唱;
d.舞蹈:7分钟以内成品舞蹈展示;
e.播音主持:朗诵5分钟以内自备稿件及才艺展示。
3.录取前,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中招办同意。然后学校正式录取,与学生之间签约。在全市普高中招录取前录取完毕。
四、培养与管理
对艺术特长生,努力创设条件加强培养。学校建立特长生档案,记录培养发展过程。学生要按照指导师要求参加平日训练,并积极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家长有义务督促子女认真学习、努力发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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