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区中考体育考试方案公布
-->二~一七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号)及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合教〔2017〕26号)精神,为保证我市2017年体育考试考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手册。
一、组织机构: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共同承担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务工作。考区主考:查凯(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副主考:陆昌云(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纪检监察组:沈昊、谢华国、孔波,派驻考点的纪检巡视员考务组:陈毅红、朱延萍、孙伟、瞿福焕、李存银、郑家凯、王雪梅、陈罡、夏家龙、彭桂贞、孟伟巍、孔维武、曾嵘、王光晶、汤阳春、朱雷、王淼之、王彬、李鹏、黄存龙、吴敌、宋朝河、程晨、王昌干、王正财,宣传组:费勇、童向东、黄道亮,考务办公电话:0551-62817341、62838947、18156531383
二、考务组织
1、考试对象及时间安排:体育考试属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重要内容,凡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历届考生均需参加体育考试,今年我市市区共有考生29488人。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2日,缓考时间为4月27日上午。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考试秩序册》为准。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2-项,选考项目2项。
(1)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A.50米跑、B.坐位体前屈、C.立定跳远、D.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E.掷实心球、F.跳绳、G.篮球运球、H.足球折线运球,考生须从中选2项。考生在报名时注明其选考的项目,选考项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3、体育考试的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55分,其中必考项目25分,选考项目各15分,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55-50分为A等级,49-44分为B等级,43-33分为C等级,32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实证材料之一。
4、考点设置与人员安排:2017年合肥市市区共设4个考点,分别设在合肥一中(滨湖新区)、合肥七中(新校区)、合肥十中(新校区)和合肥一六八陶冲湖学校(新站区)。缓考地点为合肥十中(新校区)。每个考点设考点主任1人,考点副主任4人,总协调2名,考务主任1人,总调度1人,总纪检1人,纪检7(或8)人,场地负责人2人,项目主考7(或8)人,考务员22人,技术员17(18)人,引导员20人,联络5人,后勤2人,医务2人,保卫2人,特邀体育专家1人。
5、考点布置要求
(1)各考点大门要悬挂(或张贴)“合肥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点”红色横幅。考点内要张贴具有欢迎和鼓励意义的标语,如:“欢迎你来××中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参与公平竞争”;“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2)各考点在醒目位置张贴放大的《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点主任姓名和电话、考点平面图、举报电话、信箱等。为考生营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举报电话:62817341,信箱:hfjyks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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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考点应设总记录处、候考区、考试区、成绩公示栏、卫生室、茶水站、领队人员休息室等,各种服务设施要张贴醒目指示标
记。在考试区、候考区周围5米处须划出警戒线,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试期间禁止一切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
(4)每考点设置11(或12)个分考点,其中中长跑/50米2个(主考2名、纪检2名、考务10名、技术4名),实心球1个(主考1名、纪检1名、考务1名、技术1名),立定跳远1个(主考1名,纪检1名、考务1名、技术1名),坐位体前屈4个(主考1名、纪检1名、考务4名、技术5名)、跳绳2个(主考1名、纪检1名、考务6名、技术2名),仰卧起坐1个(主考1名、纪检1名、技术1名)。篮球运球、足球折线运球及引体向上1个(仅设在合肥十中,主考1名、技术1名、纪检1名)。所有考试项目实行项目主考负责制,负责本考试项目所有工作。总记录处设成绩合成打印处和视频监控处,安排2名技术员负责。
(5)每考点须准备电脑两台(放总记录处),激光打印机二台(供打印考生成绩使用),并备足打印纸。
三、实施程序
1、考点主任负责本考点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考务主任负责体育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考点成立由考务主任、总纪检及总协调、总调度、特邀专家组成的考务领导小组,共同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偶发事件。设考务、保卫、后勤(医疗)等若干组。考务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考务工作人员工作证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考试结束后,总调度负责收回所有工作证。
2、每半天开考前30分钟,所有考务工作人员需在考务主任处签到后到相应分考点进行考前准备。考务主任在本考点所有环节准备就绪后,发出开考指令。引导员在总记录处领取点名表、按照点名表引导考生有序入场。考生在引导员的引导下进行入场检录。检录完成后,先参加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足球折线运球等选考项目的考试,再进行必考项目(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考试。所有考试环节完成后,由引导员引导出考场。在总记录处打印全部考试成绩后,在成绩公示栏张贴公示。
3、开考前半小时,考生抵达考点,由毕业学校领队负责整队点名,核实无误后,按照分组,进入候考区。由引导员带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对不按时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考试资格。
4、在考试进行中,如因考生本人失误导致体育考试无法继续,考务工作人员应通知考生停止考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考试过程中,考务人员如发现考生替考,先允许考生继续考试,同时报告考点主任,并协同各区送考同志,对该考生进行核实。如确属替考,成绩按零分计,并作出考场违纪情况记录。
6、每组考试结束,引导员引导考生离场后,到总记录处打印出该组全部项目考试成绩表两份,一份交总记录处保存,一份张贴公示。另打印一份学校成绩汇总表交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学校带回。
7、每半天考试结束后,考务主任、总调度应将成绩记录表整理保存,全部考试结束后统一交市教育考试院存档。
四、免考与缓考考生的处理
(一)免考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免考的证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学档案。经审核属实,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免考的考生,按满分55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应当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免考的考生,免考的证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学档案,体育考试成绩按体育考试总分的70%即39分计入中考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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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负责免考考生初审,初审后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至区教育主管部门复审,并于2月27日统一报至市教育考试院审批。此时间之后,考试之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初审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复审并汇总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办理免考手续。各考点在体育考试完成后,将免考考生名单进行汇总,报送至市教育考试院。
4、申请免考需提供的材料:《2017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残疾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学生健康档案等(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17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初审后,于考试当天报考生所在考点进行确认。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各考点在体育考试完成后,将缓考考生名单进行汇总,报送至市教育考试院。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先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考试当天如仍未恢复,可以在其参加考试考点,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经考点考务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免考或缓考。
4、免考或缓考仅限一次,且不得申请单项免考或缓考。
五、其它事项
1、考点成立由考务主任、总纪检、特邀专家及总协调组成的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考生申诉后,应立即向相关项目主考及纪检人员了解情况并调阅录像,及时处理并予以反馈。
2、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现场向项目主考、纪检人员反映,由项目主考及纪检人员共同处理。或在考生本人成绩公示后一小时内向送考教师反映。送考教师可通过区教育主管部门联络员报仲裁委员会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凡未按程序申请复核的,一律不予受理。对考试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考务主任、项目主考在处理考生申诉后,如考生成绩发生变更,须填写《考点特殊情况记录表》,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交由总调度整理,交考试院备案。
4、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考点、考场。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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