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郡梅溪湖中学寄宿生承诺书
-->为了给寄宿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进一步增强寄宿生的自我教育能力,规范和完善我校寄宿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承诺书,凡需寄宿的学生须填写本承诺书,经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寄宿。具体内容如下:
一、温馨提示:
1、家长是小孩第一监护人,法定上有义务对小孩的学习、生活、成长起到监护作用。
2、家长是小孩精神的寄托,情感上有必要对小孩多一点关心。高一是小孩心理身体变化巨大的一年,对小孩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高中仅有三年,三年后小孩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会大大减少,请家长签字前思考是否需要倍加珍惜孩子飞翔前的日子。
二、申请寄宿原则
1、原则上不向居住地距离学校5公里以内的学生提供寄宿。
2、患有特殊疾病,如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疾病(癫痫病、偏执不服从管理、过于好动影响他人)、或长期需要服用药物的,请勿申请寄宿。
三、寄宿要求
1、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需寄宿的原因,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填写《寄宿生寄宿申请表》,家长签意见,班主任、年级组、教育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寄宿。
2、学生申请寄宿前,应先了解宿舍管理制度,寄宿期间有义务及责任遵守宿舍相关规定,并参与宿舍各项活动。
3、周日至周四晚不得请假(特殊例外),一个学期晚自习请假或者不住校总共超过10次,取消下学期寄宿资格,双休日无特殊情况不留校。
4、寄宿生在寄宿期间由于个人原因需退宿必须写书面申请,住宿时间超过学期1/3后不退寄宿费。
5、寄宿生不得随意出校门,离开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的出门条,否则视为违规,按照《长郡梅溪湖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寄宿资格。
5、寄宿生在住校期间不服从《长郡梅溪湖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经过反复教育不珍惜寄宿资格,将取消其以后的寄宿申请资格,并将根据校规给予对应处分。
本人已详阅以上注意事项,确认孩子没有相关疾病,愿遵守《长郡梅溪湖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规定愿接受学校相应处理。
学生签名___ ____ 家长签名_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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