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确保公平公正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健全招生录取机制,对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继续做好优质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工作及加强招生管理等,体现了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彰显特色的价值取向,可以确保中考改革既促进学生健康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又公平公正。
一、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
一是取消除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上来。二是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有利于学生公平公正竞争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允许不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不同的自主招生方案,可以适合学校自身发展特点,充分展现学校自身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人才选拔、培养的诉求,促进选才标准的多样化,有利于避免人才选拔标准“一刀切”现象,促进学校办学积极性和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增强高中学校办学活力。自主招生比例定为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潜质的学生,给不同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通道,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三、继续做好优质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工作。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将优质高中名额中的大部分均衡分配到普通初中”的要求。为确保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的目标落实,要求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名额分配政策将会让更多的一般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有机会进入优质高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生源特别是优质生源均衡分布,并向小学和幼儿园等学段“传导”,促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公平就近入学,改善一般学校和农村学校的生源质量,扭转“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城乡和学校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固有缺陷,可以促进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所有的学生在家门口都能上到好学校,有利于缓解优质初中的“择校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进而缩小城乡学校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同时也有助于改变单纯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名额分配政策,并确保落实50%以上比例,各类初中学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就有了基本保障。原先区域范围内的学业成绩竞争,就会被化解为竞争程度较小的校内竞争,从而有效降低初中学校之间的升学竞争,初中学生的学业负担就会大幅度减轻,可以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初中学校得以从应试教育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大力推进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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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引导初中校长和教师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分配比例已超过50%,山西、山东等省甚至达到了100%,并取得实效。如山东省招远市1997年开始探索名额分配做法,把高中招生指标100%分到初中学校,并且不再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坚守20多年,取得实效。2008年9月的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显示,招远市考试成绩名列前茅但学生负担最轻,城乡教育质量差异不明显,教育质量十分均衡。
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在校生巩固率、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比率一直保持100%;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连续14年保持在99%以上。无辍学、无择校,教师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和暂时相对一般的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了全市义务教育的长期均衡优质发展。山西省晋中市2013年起名额分配达到100%,使原本涌入县城的择校生向农村初中回流,缓解了城区优质初中的“择校热”,农村薄弱初中素质教育水平也得到一定提升。
江苏省无锡市2009年起实行100%名额分配政策,取消20分的分数线限制,历年中考成绩在江苏省各市中名列前茅。近年来,韶关、珠海、东莞等市也作了一定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缓解了择校热,推进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了社会公平。当然,由于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实际存在的教育质量差异,有些名额分配学生的录取分数稍低,但因为高中学生是发展中的个体,在高中阶段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由于教育资源等原因造成的“弱势学生”,在环境变化后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实践证明,这些学生通过高中3年勤奋刻苦的学习,学业成绩有可能得到大幅提升,达到与非名额分配生同等的学业水平。高中学校也要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更多关心来自农村和一般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对其学习指导,引导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其积极参与学校的社团活动,确保其健康快乐成长。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二是细化了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诚信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等规定,在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平公正性,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自主招生的操作规范,确保公平公正。
要求“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公开自主招生的计划和标准及录取工作各环节和录取结果。不允许招生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测试,目的是避免招生学校为抢初中考试学习尖子,组织较大规模的笔试,加重学生考试负担,影响初中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同时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要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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