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改革:综合评价低于B不能读名校
自从前天的广东综合评价作为升学重要依据,结果说来就来!东莞的中考改革的意见征集稿出炉了!想要读名校,综合评价必须达到A或B等级。。*具体更多东莞的中考改革内容,轮船给大家划重点:
【考试内容变化】
9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以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各学科学业考试大纲为依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我市组织实施。
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八下)地理、生物科考试;(九上)美术、音乐、信息技术;
(九下)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分值变化】
10科考试成绩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理化生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占90%,实操占10%。各科的卷面分值和权重比例如下表:
等级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法:
1.依据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以课程标准列出的必做实验为考试内容。
2.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
3.每年将提前在3月份公布当年的实验操作试题,同时公布当年考试所需的实验器材目录。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考试时,每名考生随机抽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的一套试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所得的成绩即为理化生实验操作的总成绩(满分为21分)。考试过程中采用专门考试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和全程摄像。
【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从2021年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等级科目的合格科目数量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相关报道拓展
记者:“很多学校已经展开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石老师您这边一直是带毕业班,您来介绍一下实操的细节,家长需要注意些什么。”
石老师:“2017年以前,在学生的实际评价考核中,我们评定小组通常按照以下5个维度目标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学生的综评结果将作为中考招生普通高中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
按中考政策要求,报考“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B”等级的考生,普通高中仅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以上的考生。对“D”等级的评定我们非常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且作出清楚明白的书面说明。如果5个维度中被评为“D”等级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为“B”或以上等级。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每学年举行一次。九年级在中考前,七八年级在本学年结束前。
评定标准:
【其他变化】
1.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2.市教育局将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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