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2018年免试直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锡委办发〔2011〕28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我市教育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根据《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立足全局,坚持从学校发展实际出发,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有利于促进我市教育持续、科学、健康发展做好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工作。
二、直升规模
免试直升人数为171人。(高中部136人,国际部35人)
三、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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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在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评定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栏均为合格;
3.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全面。
四、直升办法和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报名资格。
2.综合素质认定:根据学生本人的《无锡市初中学生素质发展报告》进行认定。主要包括三年的学业水平评价记录、综合素质评定记录(品德与修养、探究与实践、交流与合作、健体与审美)、班主任综合评语、健康状况跟踪记录等方面。
3.成绩评定:学校将根据初一至初三历次重大考试的成绩进行测评。
4.其他初中阶段标志性成果或荣誉评定:主要包括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参加学校团委、学生会、少先队及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研究性学习能力与成果等。
5.录取办法: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认定、考试成绩测评及其他初中阶段标志性成果或荣誉,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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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对拟录取学生通过校内橱窗张贴名单的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小组将进行查证并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正式录取。
五、直升学生毕业成绩评定办法
1.学校参照无锡市中考要求,自行组织安排直升学生进行政治、历史科目的考核,以此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2.学校参照无锡市中考命题要求,自行组织安排直升学生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期末考试,以此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六、招生纪律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以非正常手段延揽生源原则,相关事项公开承诺原则,诚信协议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七、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招生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高中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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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荣一飞
成员:梁恒梅、郭楠、江莺、凌云、孙志军
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高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茜
成员:金晓峰、顾利峰
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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