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 发表于 2016-7-21 09:26:01

具备加分录取资格的中考生如何申报


          符合沈阳市中考加分照顾录取资格,却不知道怎么申报中考加分?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2014年沈阳市具备加分录取资格的中考生市如何申报的。
       
          2014年沈阳市中招办理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工作的时间是5月19日-6月13日。其中符合加分及优先录取条件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可直接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区、县(市)招考办。
       
          注意:辽宁省这项加分政策将在2015年中考时有所调整。2015年起,辽宁省内参加中考的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都将不再享受加5分的优惠。
       
          具备其他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填写《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登记表》,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到市公安局或市民政局、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到市公安局,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到市侨务办公室,台胞子女到市台联,援藏干部子女、援疆干部子女到市委组织部,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到市民委,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市级文明学生到市教育局德育处)办理审核手续后,交区、县(市)招考办,对于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的考生,毕业生学校要张榜公示本校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市招考办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公示全市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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