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6〕2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6〕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中考考务管理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一、考试组织与考务管理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本县(市、区)中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中考“一把手”工程,招生考试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本县(市、区)中考工作负领导责任;教育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招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考点主任是本考点考试组织、考务实施、安全保密的直接责任人;监考教师是本考场维护考风考纪和考试程序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建立严格的考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各项考试工作负全责。
2.根据晋招考委〔2016〕2号文件,2016年中考要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要运用现代化手段,对利用无线电设备、网络和手机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行为实施重点防范和有力打击;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有组织群体舞弊事件的发生。
3.考点考场编排可以实行全县(市、区)统一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也可以实行就近划片编排考场,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后上报市招考中心。
实行就近划片排定考场的县(市、区)要做到本校(含公参民考生不在本校考试,本校教师不监考本校考生,同一所毕业学校考生安排在一个考点的考生数,不得超过该考点考生总数的30%,每个考场安排同一所毕业学校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50%。
4.每个考点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考点主任必须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点学校负责人担任,考点的各项工作要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市、县(市、区)、考点和监考人员要层层签订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责任书。
5.认真选拔、培训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工作,所有初三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工作。
6.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选派巡视检查团,每个考点派一名巡视员;每8个考场派一个视频巡查员,实时监控考场的考试纪律和考务管理。
7.试题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在本学科考试结束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所有涉及试题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保密局晋招考委字〔2004〕6号文件和我省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试题、试卷在押运、保管、分发、交接等环节管理,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启用备用试题必须征得考点主任和巡视员同意后,方可启用,并及时逐级上报。考试结束后,备用试题要如数交回,已启用的要附书面报告要有市巡视员签字。
8.加强对监考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敬业爱岗教育;监考人员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监考规则。文明监考,真诚服务,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9.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向考生宣布《考试科目及时间表》、《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内容,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带手机等无线电设备进考场。
二、命题、制卷工作
2016年中考使用《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试题》;小语种外语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由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十八中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单独组织进行,两所学校要做好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评卷工作及评分标准
1.太原市2016年中考采用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管理中心和市教科研中心组织实施。
2.进一步加强评卷工作的管理,要对评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岗位培训,严格评卷工作的流程管理,确保评卷工作严谨、科学、高质量地完成。
3.评卷教师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管理办法》、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评卷守则及处罚规定》、市教育局《太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工作实施细则》。
4.中考评分标准执行《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分标准》。中考结束后(6月22日18:00前),在“太原招生考试网”公布《2016年山西省中考试题与答案》,供学校、教师和考生下载打印。
5.中考网上评卷工作结束后,成绩数据库信息要制成不可擦写光盘,一式四份。分别由市教育局监察室、基础教育处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份存档。
四、成绩公布
2016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太原招生考试网”(http://kszx.tyerc.net/)查阅本人成绩。
成绩揭晓后,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三日(7月7日—9日)内向县(市、区)招办提出复查申请,由市招考中心进行认真复查,复查结果要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填报志愿
2016年中考采用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kszx.tyerc.net/)和“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分别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和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前,市招考中心要在“太原招生考试网”组织考生进行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填报志愿的模拟演练,各初中学校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模拟演练时间为:6月23日8:00至18:00。
1.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具体时间为:6月25日8:00至6月29日18:00。
7月25日8:00—26日18:00;8月5日8:00—8月6日18:00;8月15日8:00—8月16日18:00;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缺额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补报志愿。
2.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具体时间将分三次进行,分别为7月15日8:00至7月17日18:00;8月10日8:00至8月11日18:00;9月10日18:00至9月11日18:00。
(二)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应首先了解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2.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前下载打印“太原市2016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网上填报志愿表”进行志愿预填。考生一定要认真查询招生学校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名称、学校编码、办学性质与等级、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网址、招生人数、收费标准、住宿情况等。结合本人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并确定学校编码进行填报,同一所学校招生计划的种类不同,学校编码也不同,考生和家长要特别注意,以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考生在填报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前下载打印“山西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网上填报志愿表”进行志愿预填。考生一定要认真查询招生学校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具有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中专学校名称、属性(公办或民办)、办学地址、联系电话、网址、当年招生人数、招生专业、学年收费标准、资助政策等。结合本人意愿,选择适合考生本人的学校及专业志愿,并确定学校代码。考生要特别注意招生学校的专业要求(如: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学校)、身体要求、男女比例等一些特殊要求,以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3.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考生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http://kszx.tyerc.net/)“2016年中考考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输入“中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码”、“登录密码”后进入系统,在“志愿管理”菜单下,选择“填报志愿”开始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登录后,必须在60分钟内填写志愿并保存完毕,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系统将自动退出,考生需再次登录填写志愿表。
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选择“考生登录”进入“中专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通过 “中专考试”点击“2016年五年制(3+2)高职、中专填报志愿及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进入山西省高职、中专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页面。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初始登录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考生首次进入系统后必须更改初始登录密码),登录进入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登录后,必须在20分钟内填写志愿并保存完毕,否则系统会自动保存志愿表,并自动退出当前登录,考生需再次登录填写志愿表。
4.各报名单位(毕业学校)要打印《太原市2016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确认表》,做好考生和考生家长签字确认工作。
(三)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按照公布的时间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自行登录查看和修改,系统会记录详细操作日志;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一律不准更改,以考生网报志愿信息为准。考生和家长必须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不向外泄漏,以防别人篡改你填报的志愿。
2.报考“爱物生”的考生,必须是低保户家庭中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由进山中学进行审查。
3.报考太原外国语学校和太原第十八中学校小语种班志愿,必须是本校中考外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4.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经专业测试合格后,按照所测试学校、所测试专业相应报考。
5.符合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要根据定向生报考条件、定向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填报。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考范围,按照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并教基字〔2013〕1号)文件执行。
(四)报考志愿栏设置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的设置: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共设三栏。
第一栏为小语种志愿栏,设一个志愿;太原外国语学校或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非英语考试语种的考生按所属学校填报。
第二栏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设二个志愿;省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各一个志愿,考生按所测试学校、所测试专业填报。
第三栏为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设五个志愿;定向生志愿必须填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第一志愿;农户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必须填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第一志愿,方可享受照顾。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栏的设置: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设一栏五个志愿。
3.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栏的设置: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共设二栏。
第一栏为五年制高职院校平行志愿栏,设六个志愿。
第二栏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栏,设三个志愿。
(五)填报志愿指导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训练和指导工作;考生及考生家长校对签字后的《考生志愿登记表》,留县(市、区)招考部门备查。
2.做好对考生个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的教育。登录密码是考生进入中考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钥匙,关系到考生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的安全与保密,也关系到全市中考招生整个系统的信息安全与保密;严禁全校和整班设置同一密码;各学校要告诫考生不向任何人透露自己设置的密码;对因为密码泄露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考生丢失密码,必须由本人持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办重置密码。在填报志愿期间,各县(市、区)招办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密码的重置、管理工作。
3.要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填,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及家长应慎重填报志愿,认真维护志愿的严肃性。填报志愿要有一定的梯度,不填报自己不愿意就读和无条件就读的学校;填报志愿系统一经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所填报志愿一经录取,将不能退档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七、录取
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的顺序进行;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中心负责;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幼师和特师)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负责;职业中专学校的录取与备案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
(一)录取原则
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网上录取。
2.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3.普通高中高一年级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4.定向生录取以保证定向生指标完成率为基本原则,依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5.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
6.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政策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
7.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
8.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9.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二)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①第一阶段录取: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小语种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录取。
②第二阶段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招考中心将按规定时间公布缺额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太原招生考试网”补报志愿参加录取,未补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从730分开始),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3)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并教体字〔2016〕9号)文件执行。
(4)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优质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的意见》文件执行。
(5)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加强普通高中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经市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2.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完成。各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招生学校在太原招生考试网上填报注册入学学生信息并报市招考中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职业中专学校的录取和备案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完成,具体办法省教育厅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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