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my就是我 于 2014-5-27 09:22 编辑
关于公布苏州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校办法的通知
工业园区教育局、高新区·虎丘区教育文体局,市区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办发〔2012〕148 号)中到 2015 年“严格落实四星级普通高中 70%以上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教基〔2008〕16 号)中要求热点高中指标生计划应“根据初中生毕业数、办学水平等情况,按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校”的规定,以及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 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14〕6 号),经研究,现将 2014 年苏州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校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方案
(一)今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比例为统招计划的 70%,其中的55%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余的 15%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初中校。奖励性指标分配计划根据 2013 年苏州市区各初中校参加当年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成绩综合考评情况,按照总分合格率、总分平均分、总分优秀率、进入前 1000 名比例、进入前 3000名比例、后 1000 名比例、后 3000 名比例等 7 项,按权重综合考虑。
计算方法为:
(1)将上述前 5 项分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列、后2 项由低到高排列,第 1 名得 50 分,往后递减 1 分;
(2)在前项基础上,权重及总分为:总分合格率得分×0.3+总分平均分得分×0.15+总分优秀率得分×0.15+前 1000 名比例得分×0.1+前 3000 名比例得分×0.1+后 1000 名比例得分×0.1+后3000 名比例得分×0.1=总分。
(3)将各校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对位居前三分之一的学校(16 所)进行奖励性指标分配。
(二)被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的学生走读确有困难的,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将提供住宿条件,收费按照规定执行。
二、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方案
苏州市区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均执行录取指标生政策,指标生比例为各校统招计划的 50%。
三、分配办法
分配计划时按照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2014 年 4 月 1 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苏州市区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录取时均需满足在该校连续三年在籍在读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
四、工作要求
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办法,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建设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重大举措。苏州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与各初中校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公布定向分配指标、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及时组织指标生报到等相关工作。公示时间:2014 年 7 月初。公示场所:苏州市区各初中学校。
相关链接 >> >> 2014 年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方案
苏州市教育局
2014 年 5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