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抓好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和艺术团队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发展,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部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招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快乐成长为宗旨,进一步发挥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机制对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道路,努力为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不断提高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学校 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开展较好且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特色办学的学校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基本需要。 四、招生项目及计划 见附件2 五、报名资格 (一)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符合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二)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成绩。 六、测试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 ⑴省级示范高中(成成中学、太原五中、进山中学、省实验中学、太原十二中、太原十五中、太原十八中、育英中学、太原四十八中、市实验中学、第四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小店一中、古交一中、山大附中、师院附中) 报名时间:5月22日 测试时间:5月24日 公示时间:5月25日 上报时间:5月28日 ⑵其它普通高中 报名时间:5月29日 测试时间:5月30日 公示时间:5月31日 上报时间:6月3日 2.地点 各招生学校 (二)相关要求 2.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可分别报名参加省级示范高中和其它普通高中组织的专业测试,但只能报考一个类别的一个专项,不得兼报。 3.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身体健康,符合体育运动的要求,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名。 4.各招生学校须按规定的时间组织报名、测试工作,并将全部考生的《太原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监察室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同时,将考生的《特长生测试成绩记录表》(见附件5)、《评委评分表》和《特长生测试人数统计表》(见附件6,附电子版)等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考试办法 (一)今年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仍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须成立特长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同时参加2014年太原市初中阶段学业考试的文化科目考试。 (三)各招生学校在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时应做到: 1.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并于5月20日前将上述方案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在报名和测试期间要设立公示栏,必须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特长生的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考生须知、考试流程、测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要进一步提高考试透明度,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要严格按照规定全部外聘高水平的专业评委,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少于5人,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热爱本专业工作,办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⑵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⑶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 ⑷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⑸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 同时,评委在评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确保评分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其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音乐类的声乐、器乐考试必须采取现场拉幕,考生与评委不见面的形式进行考试;绘画、书法类考试必须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试题由各学校组织专家按考试要求命制,密封后在考试时现场开封,任何人员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体育、音乐(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类必须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保证录像清晰可辨,以备核查(注:如因录像问题导致考生成绩无法查证,属责任事故,责任由各学校承担)。 5.要加强对考生的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内。 6.各考场成绩记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每项测试成绩,并认真细致地填写成绩记录单,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违者以作弊处理。 7.考生按组参加测试(绘画、书法除外),每组考生测试成绩记录单为一式三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一份由招生学校存档,一份在各考点学校公示栏中张贴,一份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8.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测试,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9.要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考试仲裁组(不少于3人),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要把切实把发生的问题处理好,做到矛盾不推诿、不上交。 (四)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单签字前向考点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复查,并及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五)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上报的《太原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汇总表》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对上报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测试成绩进行复核,对达不到标准的考生直接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成绩差距较大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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