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测试报名方法
1.专业素质测试报名
(1)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的学校:专业素质测试报名方式由各校自定,但各校须于5月1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各校招生简章自行报名,允许考生参加多所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
(2)面向当地招生的县(市)区属学校:报名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应填报《特长生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学校自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学校自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考生。
六考试与录取
1.招生学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程序、范围、综合成绩折算方法等内容,在招生录取方案中详细明列,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其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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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长生招生考试由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两项组成。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相关专业素质测试(各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须在5月14—15日完成)。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2016年宁波市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将汇总表报市教育考试院)。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学校的测试方案于4月29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对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学校的特长生专业素质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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