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18年部分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补录的录取标准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今年部分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的补录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考生补报志愿顺序、学校补录计划、考生中考原始总分和生物与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条件划定。
二、本次补录学校招收的学生按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1∶1出档。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录取工作结束的第2天,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如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附件:深圳市2018年部分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补录录取标准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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