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特殊考生类别
|
证明材料
|
审核单位
|
1
|
烈士子女(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 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作战部队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
《革命烈士证书》、《立功受奖证书》或《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个人申请、军人身份证明、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
警备区政治部
|
2
|
移交地方的烈士、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残疾人民警察
|
《革命烈士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者证》、《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警察证》、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警察身份证明(市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
市民政局
|
3
|
应届初中毕业生获陕西省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
获奖证书原件
|
市教育局
|
4
|
应届初中毕业生获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创新与实践活动全国、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者
|
获奖证书原件
|
市现教中心
|
5
|
应届初中毕业生获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全国、省级一、二、三等奖者;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二、三等者
|
获奖证书原件
|
市科协
|
6
|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和国家一级运动员
|
证书原件
|
市体育局
|
7
|
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本市户籍)
|
父母农业户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及相关证明
|
市计生委
|
8
|
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归侨提供《归侨证》;归侨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归侨证明,以及与归侨的关系证明;华侨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护照和侨居国定居证,或者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
|
市外侨办
|
9
|
台湾籍考生
|
台湾居民:台胞证、台湾户籍、台胞所在企业证明;大陆居民:户口本、身份证
|
市台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