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办法审定与公布
1.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校需填报《2016年鄞州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制定本校2016年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并于4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中招办。经中招办审核批准后,4月15日前在鄞州教育网和各招生学校网站同时公布。
五、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核
1.专业素质测试报名
专业素质测试报名方式由各校自定,但各校须于5月1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各校招生简章自行报名,允许考生参加多所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
2.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应填报《2016年鄞州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表》(附件2),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各招生学校自定资格审核时间。各招生学校自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严格把关,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考生。
六、考试与录取
1.招生学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程序、范围、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等内容,在招生录取方案中详细明列,经区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其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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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长生招生考试由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两项组成。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相关专业素质测试(各招生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14~15日完成)。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2016年鄞州区普通高中特长生学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附件3)于5月25日前报至区教育局中招办。区教育局中招办负责对招生学校的特长生专业素质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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