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考成绩在综合成绩总分中所占权重为30%,且中考成绩不低于480分。
2、专业测试总分共计300分,其中县区级及以上级别田径比赛成绩100分、专业素质测试100分、形体测试50分、相关项目测试50分,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1)比赛成绩赋分标准: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取得个人田径项目第一名或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赋分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在县区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取得个人田径项目第一名赋分90分,第二名80分,第三名70分。
2)对田径专项测试成绩进行排名,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其他参与测试的考生统一赋分为50分。
3)形体测试包括身高、体重、跟腱、踝围四项,由专家组根据田径专项类别特点独立打出综合成绩A等、B等及其他,A等赋分50分,B等45分,其他20分。
4)对相关项目(短跑、跳跃加考立定跳远;投掷、长跑加考100米)测试成绩进行排名,第一名50分,第二名47分,第三名44分,其他参与测试的考生统一赋分为25分。
3、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专业测试和中考的体育特长生(田径方向),根据市教育局文件中的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公式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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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电 话:0574-88126668 88126633
传 真:0574-88126667
联 系 人:付老师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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