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4.2017年,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1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16年4月30日前结束。
2.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已于2015年10月进行,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2016年4月下旬,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如下:
153326_56e90c46d3f8255.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