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inPowell说过,没有美国就没有今天的他,自然也就没有那本风靡一时的MyAmerican Journey。不是因为英语的缘故,今天的我不会是这样,也就不会有这篇文章。Powell说过,自己是astudent of history。我也以自己是a student of English而自豪,是为题记。
磁带上的那些“鸟语”,我很快就听懂是什么了。相信下面几句在日后外校同学聚会时都会提起并得到大家响应:MeetSandy and Sue. This is Sue’s class. Her teacher’s Mr. Krisp … 这就是被我们简称为3L的Look,Listen and Learn!,那代学子心中的经典。
初二上学期,我开始觉得自己上课“吃不饱”,怎么办?自己“开小灶”。当时广播里介绍台湾的一个英语教学节目Let’sTalk in English,心里就痒痒的,也没管学校只教到一般过去时的规则变化,就“初生牛犊不怕虎”,买了书和磁带,跟着学了起来。刚开始很吃劲,生词多,语法没见过,经常莫明其妙。好在广播里老师教得耐心,我学得专心,渐渐地“拦路虎”少了。到了后两册,则几乎没有什么难点,跟复习一样了。
“牛抗”(New Con的昵称)课课都堪称经典,每册都有自己的风格,字里行间透着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幽默和高贵。这套教材影响之大,有很多趣闻可资佐证。随便拉一个外校毕业生,让他说出一到三册第一课的标题相信都不是难事:从Excuseme到APrivate Conversation到A Puma at Large,每课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大学写作课,一次题目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同学中只要学过《新概念》的很难找到不用Such ishuman nature that …的;翻译课,老师问“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怎么翻,很多人想都不想、张口就来:one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两人长期对练,可以避免参加英语角问完What’syour name? How old are you? Where are you from?就无话可说而每次都低水平重复的尴尬。随着交流的深入,必定要求一定程度的语言来达意,这应当是一种高效率的、有表现力的英语。我们常见比赛选手在台上滔滔不绝,其实只消把他们的话翻成中文,就可见其内容的贫乏、逻辑的勉强。说中文时不会犯的毛病,为什么一到英语就都出来了呢?这里面固然有英语表达能力有限的问题,但是不是也因为说中文时是“说话”,而一到英语就当是“表演”的缘故呢?真实环境下的英语对话——真正用英语说清楚一件事、讲明白一个观点——可以避免这一点,做到语言与时俱进、内容求真务实。
读写不分家。刚上大学时,老师总是讲名著简写本要读满二十本。这样做,效果不会立竿见影,但我以亲身经历担保,这绝对是好办法。读时不要选择生词多的,老查字典会影响情绪;找那些生词少或不影响理解的,一口气读下来,收获就在不经意的顺畅阅读中。大量阅读固然可以扩大词汇量,但这里的目的是理解和培养语感,不要“心有旁骛”,以致减损阅读本身给我们的快感——这一点,和我们幼时字还没认全就如饥似渴地读《西游记》异曲同工。除了名著简写本,语言简易的原版小说也是不错的选择,像The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Love Story、The Bridges of theMadison County等。
既发现了宝藏,哪能轻易放弃?我开始了孤身探宝。语音学有JohnWells的Accentsof English,读后很多现象会豁然开朗。社会语言学主要是WilliamLabov等人的城市方言调查,看发音差别背后的社会、心理因素。再就是语法学,一门可以不断给我惊喜的学科,下决心把RandolphQuirk等人一千七百多页的大书A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读了三遍,惊诧、倾倒于理论的巨大阐释力。还有文体学,主要是上书作者之一、曾数次来华的GeoffreyLeech的几本书。语用学有Quirk的几部开山作品。还有词典学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决赛是两周后的事,赛题Globalisation: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China’s Younger Generation是我不熟悉的内容,于是开始恶补相关资料,熟悉背景知识,搜集相关说法,整理思路。写了几稿,可侯老师总不满意,认为不是“太小”就是“太偏”,要不就是思路不清,眉毛胡子一把抓。于是一遍又一遍地推倒重来,到后来,我自己都没信心了。出发前一天,讲稿终于通过,只需再作文字上的修改。我请外教帮我从音韵、意思各方面推敲,删了一百多字后,讲稿不仅更上口,条理也更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