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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录手续如何办理?
答:优录手续按表中程序办理,各项优录的审核手续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过时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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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说明:
1、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1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2、既具有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又具有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按分配生或特长生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性优录;若未被相应学校录取,其分配生候选资格或者特长生资格将失效,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仍可享受政策性优录加分。
3、具备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申报表,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申报表先由考生毕业学校确认,然后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认定。各种政策性优录手续必须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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