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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城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测试(以下简称“游泳测试”)将从8月20日起开始,想知道游泳测试有哪些规则和注意事项吗?快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分值及测试评分标准
游泳项目分值为10分。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考生参加第一次游泳测试后,若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测试结束48小时内,通过学校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第二次游泳测试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测试。
因区划调整,中心城区体育中考游泳选测政策设置过渡期,原鄞州区(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018届、2019届考生游泳测试评分标准继续采用原鄞州2017届考生的评分标准,2020届开始,中心城区所有中考考生统一游泳测试评分标准。原海曙、原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以下简称原老三区)2018届考生游泳测试评分标准不变。
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测试评分表
适用原老三区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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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原鄞州区(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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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游泳测试在25米游泳池进行,并配备救生员。考生应穿着泳衣泳帽。测试时从起点处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考生可采用任何转身动作,但须手或脚碰池壁转身,到终点时手碰池壁为结束。考生在游泳测试进程中,手不能握水道线等支撑物,脚不得触地,也不得使用鼻塞以及脚蹼等助游工具。
(2)游泳测试按游泳裁判法规执行。测试成绩按考生成绩下限计算,未完成25米的考生不能得分。每次考试每人只测试一次。
测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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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鄞州区鄞县大道中段2号)
宁波游泳健身中心(鄞州区朝晖路128号)
鄞州游泳中心(鄞州区钱湖南路鄞州区体育馆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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