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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
(1)名词的可数与不可数
可数名词指表示的人或事物可以用数来计量,它有单数与复数两种形式。不可数名词指所表示的事物不能用数来计量。物质名词与抽象名词一般无法用数目,来统计,都成为不可数名词。
不可数名词前一般不能用冠词a、an来表示数量,没有复数形式。要表示“一个……”这一概念,就须加a piece of这一类短语。要注意许多名词在汉语里看来是可数名词,在英语里却不可数。如:chalk,paper,bread,rice,grass,news等。
(2)名词复数的规则变化
A.一般情况下加-s。
B.以s, x, ch, sh, 结尾的加-es
C.以辅音字母加y结尾的改y为i再加-es
D.以f,fe结尾的,去掉f或fe,变成v再加-es
(3)名词的所有格
A. 单数名词词尾加’s,复数名词词尾若没有s,也要加’s。
如:the worker's bike,the Children’ s ball
B. 表示几个人共有一样东西,只需在最后一个人的名字后加’ s若表示各自所有,则需在各个名字后’ s。
如: This is Lucy and Licy’ s room.
These are Kate's and jack’ s rooms.
C. 如果是通过在词尾加—s构成的复数形式的名词,只加’。
如:the students’ books,the girls’ blouses
(另外:名词+of+名词名词是有生命的,我们就用’s结构来表示所有关系。如果名词所表示的事物是无生命的,我们就要用名词+of+名词的结构来表示所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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