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2017至2018学年度校历安排,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18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二、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新户籍所在地或变更后的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2.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表》或学籍证明(须注明全国学籍号);
2.全家户口簿;
3.出生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四、办理流程:
(一)小学阶段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对应一所学校,请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居住地对应服务学校联系转学事宜。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对应多所学校或学生本人为北京市朝阳区集体户口及联审通过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等情况,请学生家长于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至1月17日(星期三)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采集、预约学生转学材料审核时间,打印“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协调转学预约登记表”,并于预约时间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协调转学预约登记表”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团结湖南路1号)办理协调转学登记审核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