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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办法
1.我校特长生考试采用封闭式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补考,不收费。
2.音乐类的声乐、器乐考试采取现场拉幕,考生与评委不见面的形式进行考试;绘画类考试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
3.体育、音乐类各项目考试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
4.考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5.考生按我校编组参加测试,每组考生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6.我校将成立特长生考试仲裁组,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单签字前向考试仲裁组提出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复查并向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计分办法
1.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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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术类
声乐、器乐
专业成绩=素质测试成绩×30%+专项测试成绩×70%
绘画
专业成绩=素描成绩×40%+色彩成绩×40%+速写成绩×20%
录取办法
一、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按照所测试专业将我校(代码:95067)填入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的第二批次志愿栏中。
二、在考生中考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体育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
2.艺术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
特长生培养与管理
已录取的特长生必须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我校将按照《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对特长生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统一培养。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十八号
联系人:李老师13753100329
周老师13934243530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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