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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分办法
(一)体育类(采用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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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类(采用百分制)
⒈音乐(声乐、器乐)
专业成绩=素质测试成绩×30%+专项测试成绩×70%
⒉绘画
专业成绩=素描成绩×40%+色彩成绩×40%+速写成绩×20%
3.播音
专业成绩=素质测试成绩×30%+专项测试成绩×70%
九、录取办法
(一)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志愿”栏下“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栏’”内填报“太原十五中学校”(学校代码:95015)。
(二)在中考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⑴体育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其中田径类考生专项成绩达到100分的,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100分予以择优录取;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50分予以择优录取。
⑵艺术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
十、特长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太原市水西关街3号
咨询电话:0351-4067649咨询地址:教务处(主教学楼一层)
联系人:刘老师、高老师
咨询时间:中考招生期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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