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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素材] 课改到底离课堂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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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7: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细数新课标实行的八年,课程改革的确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不可避免了暴露出一些问题。回想这八年,对我们走出课改的“深水区”,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颁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新一轮课程改革正式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开始,至今已历时8年,课程标准对语文教育产生了哪些显著影响?新型的语文课堂距离课程标准的要求还有多远?对此,应该有一个冷静的思考。
  
  一、课程标准的显著影响
  
  课程实施是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的,课程标准对课程改革的影响不言而喻。语文教育现状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不能完全归咎于语文课程标准;同样,语文教育近年也有一些明显的进步,也不能完全归功于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标准影响下,语文教育有哪些明显改观,或者说,哪些改观是明显受到了课程标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1.诵读与积累
  在课程标准涉及的诸多因素中,古诗文诵读在实际教学中是最受重视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阶段目标”中对诗文背诵有明确规定:小学阶段背诵诗文累计160篇(段),初中阶段背诵诗文累计80篇,合计240篇(段)。除了初中阶段背诵诗文,课程标准中确指为古诗文外,其他年段并没有确指为古代诗文,但在实际教学中背诵的几乎都是古诗文。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附录的“关于优秀诗文背诵篇目的建议”所列篇目均为古诗文,其中小学阶段70首古诗,初中阶段16篇古文、34首古诗;计50篇。这个列表成为各地中考的命题范围,也就成了语文课程实施的一条底线。
  2.教科书编写与民族文化传承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总目标中指出,“认识中华民族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在第三部分“教材编写建议”中提到“教材要注重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材选文要具有典范性,文质兼美,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从上述可以看出课程标准对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视,而在此前的语文教学大纲中,民族文化传承远没有受到如此重视。例如,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不仅没有提及民族文化传承,反而在“教学内容”中强调:“在全部课文中,现代文占80%左右。文言文占20%左右。要重视选取反映建国以来的社会和时代精神的现代文。”1996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只是在引言中指出,语文学科“对于弘扬民族文化和吸收人类的进步文化”等具有重要意义;在“教学目的”中指出,要“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比较可见,新课标对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视程度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前所未有的。
  课程标准对文化传承的重视意味着作为传统文化载体的古诗文在新编教材中比例将大幅提升,从而取得前所未有的地位。因此,可以说课程标准在传承古代文化、继承民族文化遗产方面产生的影响是显著的。
  3.学习主体意识的强化
  课程标准在确立现代教育理念方面的影响也是明显的,即强调学习主体意识。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强调“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提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也重现了这一提法。这一提法已成为新课程的一个标志性口号。
  学习主体意识归根结蒂是教育民主意识的产物,教育民主意识归根结蒂是社会民主意识的萌发。课程标准强调教育民主意识深层的原因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进步。尽管目前人们对课程标准倡导的学习主体意识多有指责,甚至把语文教育脱离语言文字。流于空泛的倾向归咎于教学民主。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学生在课堂上逐渐拥有了话语权,这就是进步。反之,如果要走回从前,其方向必然是教师的“一言堂”。目前,不是课堂局面无法掌控,而是学生的话语权还很微弱,学习主体意识远未确立,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我们要发展地看问题,就不能割断历史。
  
  二、语文教育距离课程标准有多远
  
  新课程已实施8年,语文教育是否达到了课程标准的要求?
  在语文课程的各个层面上,从汉字书写、基础知识到阅读、写作,以至视为新课程标志的义务教育综合性学习,语文教育远远没有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
  1.书写水平降低与语文知识“淡化”
  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1-2年级“书写规范、端正、整洁”;3-4年级“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用毛笔临摹正楷字”;5-6年级“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有一定速度”,“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7-9年级“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与新课程实施之前相比,学生的写字水平呈下降趋势。这里不排除下列因素:
  (1)多媒体泛用。不少学生习惯于在电脑上打字,许多教师也习惯于用媒体课件取代手写板书,这就造成了写字外部环境的欠缺。
  (2)教师写字基本功下降。课改之后,教研的兴奋点在搞观摩课,教师的基本功训练被严重忽视。
  (3)学前教育小学化。幼儿园的“学前班”进行识字教学,目的在于阅读,打开视野:同时又进行写字教学,但缺乏专业规范。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课改以来,“淡化语文知识教学”甚至成为一种口号。为什么“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本是系统的专门的语文知识,不系统集中地教学能掌握吗?为什么“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系统、完整的语文知识是“随意”就可以建构起来的吗?
  2.“读整本的书”:只是一个口号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要“读整本的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在课程“总目标”中规定:“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其中初中阶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60万字,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规定:“具有广泛的阅读兴趣,努力扩大阅读视野。学会正确、自主地选择阅读材料,读好书,读整本书,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提高文化品位。课外自读文学名著(5部以上)及其他读物,总量不少于150万字。”需要说明的是,这个阅读量是必修课程的要求,选修课没有规定。
  “读整本的书”是课程标准首倡,是一个历史进步,意义非同寻常。其一,它针对了应试教育时弊。课改之前,中考和高考均考文学常识,死记硬背文学常识是为了应试,与读书无关;其二,从小学到高中,除了教科书,不外乎杂志之类的文化快餐,不可能对某位作家或作品形成完整印象,也不可能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文化品位;其三,把阅读视野扩展至广泛的科学和人文阅读。而不仅仅是文学——虽然只是提及。由此,可以引申到阅读理念的根本:阅读不仅仅是一种技术,阅读是一种学习方式,是一种生活方式。
  3.作文:想象取代了观察,空论取代了思考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阶段目标”中要求5-6年级“能写简单的记实(应为“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在“教学建议”中指出:“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激发学生展开想象和幻想,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要求:“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感情体验,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表达真情实感,培育科学理性精神。”在“教学建议”中指出:“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生活,体验人生,关注社会热点,激发写作欲望。引导学生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假话、空话、套话,避免为文造情。”
  从上面的引述可以归结出两点:一是纪实作文,强调要说真话;一是想象作文,旨在培养想象和联想能力。与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语文教学大纲和1996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教学大纲比较:关于联想和想象能力,两个教学大纲也都提到:关于“说真话”,表述是不同的。原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大纲表述为:“记事写人,内容具体,有真情实感。”原普通高中语文教学大纲表述为:“观察、积累、思考,养成习惯。”强调说实话看似平常,其实并不简单。
  4.高中选修课:变异与困境
  高中开设选修课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标志,为新中国建立以来前所未有,选修课的开设与实施事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败。开设选修课的起点是选课。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要帮助学生“学会正确行使选课的自主权”,“教学内容和要求,必须在充分考虑学生需要和特点的基础上设定,不能单纯从教师的知识储备和喜好出发决定教学内容”。课由谁来选?学生的选修课当然由学生来选,如果由教师来选,那就不是选修课,而是选授课了。
  课程标准设置了5个选修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每个系列设计若干课程模块。有的实验省份把这5个系列分为3个类别,即文学类(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语言文字应用类(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类(文化论著研读),要求学生跨类选修。
  新课程开设选修课必然对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提出新的诉求。然而,目前的选修课教学,只是课程内容与必修课有所不同,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上没有明显差异,仍然是以教师讲授为主。既然课程应该由学生自己来“选”,那么“修”也应该以学生自修为主。如果仍然采用必修课的授课方式,那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选修课。
  5.语文实践活动:缺乏实施空间
  语文实践活动是课程标准强调的新课程特色之一。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活动……”并设置“综合性学习”板块,规定了阶段目标,和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并置。据此,不同版本的义务教育课标教材均逐单元设计了“综合性学习”专题,有些版本的高中课标教材也取类似做法,与之衔接。
  但现状是:一、绝大多数教师没有对综合性学习进行指导;二、综合性学习的实施没有计划。以上两点说明综合性学习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三、综合性学习没有走出课堂,有悖于语文实践活动的本意;四、是不是学生不认可呢?即使在教师放任的情况下,仍然有1/3以上的学生对综合性学习课程持肯定态度,并采取了合作学习的方式。总之,综合性学习不是没有可行性,而是缺乏实施空间。
  
  三、简单的结论
  
  以上以课程标准为参照,对新课程实施以来的语文教育各个范畴的现状做了简略分析,简单结论如下:   在课程标准的影响下,语文教育取得了一些进步,主要表现在诵读与积累、传承民族文化、教学主体意识方面。
  语文教育在诸多方面,尤其是在新课程特色方面没有明显改观,主要表现为:书写水平降低与语文知识“淡化”;与应试无关的课外阅读几乎是空白:作文教学方向出现偏差,想象取代了观察,空论取代了思考。尤其在能够体现新课程特色方面,高中语文选修课几乎成了必修课,学习方式也没有转变,徒有虚名;义务教育阶段的综合性学习,虽有实施的可行性,但缺乏实施空间。
  总之,在课程标准的影响下,语文教育取得了一些前所未有的进步,但距离课程标准的要求还相差很远。是语文课程实施不力,还是课程标准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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