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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分配生须写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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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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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10: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江岸区教育部门获悉,武汉市省级示范高中将继续招收分配生,申请分配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
          据介绍,申请分配生必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两次以上区级三好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5A。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所有申请分配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请由学校留存。教育人士透露,往年有不同的省示范学校为争抢分配生生源引发矛盾,留存书面申请可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选择自由。
          通过校考的分配生候选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计划录取线下5个(含5个)位置值,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预录。
          教育人士提醒,分配生名单被公示不是表示该学生一定会被录取,而只是具有候选资格,分配生公示名单中仅一半人能被录取。
          另外,网招生、分配生、宏志生和武汉外校的资格生四类考生不能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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